為什麼給?因為虧欠!瞭解一下真正原因再說吧,也許翻臉後你損失更多。
去法院吧
一般情況下是要不回來,因你兒子辦的事,是他自己兒媳婦籤的字據,所以要不回來那十幾萬錢!
幾十萬元錢從父母哪能騙出來,不是自己用,而是給要離婚的女方。我做個分析,小夥和女方結婚後關係挺好的,不知什麼原因,兩個人要協議離婚,沒有告訴雙方父母,男方答應給女方補償幾十元(男方家生活條件挺好)。當男方父母知道離婚這事情了,幾十萬元給了前兒媳,想要回來,大家說說這錢是不是不該要呀,離婚沒有公開,協議離婚,是不想鬧的沸沸揚揚,算了吧,一家人做不成了,以後做個朋友不也挺好,陽光一點。
那得問你兒子要,是你兒子騙的你。
兒子離婚前向自己父母騙錢,然後給了他的前妻。請問,這個事情是真的還是假的?
有這麼不顧自己父母的兒子嗎?通常,中國的兒子們,基本上不會幹這種蠢事的。
首先要清楚,為什麼要給前妻幾十萬贍養費?理由是什麼?有沒有相關的證據?
如果有相關的證據是騙的,那估計有銀行轉賬的記錄吧。你去跟兒子的前妻去要這筆錢。除非你兒子要,除非你兒子當時給錢的時候處於被脅迫的狀態,或者是沒有行為能力被控制了。這種情況你去要的話,去法院打官司還有可能。
天下沒有見過這麼傻的人
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啃老。怎麼要回來?
先去律師事務所,找個有經驗的律師把具體情況說清楚,聽律師意見。
透過法律要回來!主要靠你兒子去要
走法律,有過這樣的先例,法律是支援父母這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