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的,畢竟初戀的情人不會忘記的
喜歡,因為是純真,沒有參雜任何因素,是真正的美,純潔!不用思考任何因素,就是單純的本能,這也是人性美的價值所在,值得留戀!
不會了,甚至還覺得自己當時眼光怎麼會那麼差。
哈哈哈。
不會
我今年23了,6年過去了
講一下17歲那年的我吧: 我是理科班的男同學,喜歡上了一個文科班的女孩子,每次見她的時候說話都是磕磕絆絆的,都不敢主動打招呼,有一次晚上下晚自習,我去停腳踏車的車庫騎車,發現她正在開車,她的書包剛好放在我的車座上,我就在她身後默默的等著,她看見了我。我只能用一句尷尬的話:“回家呀!”來搭訕。她說:“嗯嗯。”我就這樣錯過了和喜歡的人同行的機會。
17歲的我不懂得什麼叫喜歡,只懂得什麼叫怦然心動,可能是荷爾蒙亂來的作用,讓我對很多女孩子都產生了喜歡的感覺,可是最喜歡的還是哪個文科班的女同學
至今我都還沒有什麼叫做喜歡,什麼叫做愛,我只知道怦然心動的感覺。
如今23了,經歷了很多事情,也看明白了一些事情,喜歡這種東西,很難說的明白,也講不明白
20多歲的人,再碰到17歲曾經喜歡過的人,你會發現一切都變了,變得不同了。人雖然還是哪個人,可是時間過去了,你和她都成長了,在你心中你懷念的是:’幾年前你喜歡她的那種感覺,那種青春的氣息,和荷爾蒙的躁動。‘
長大步入社會後,碰見到越來越多讓我眼前一亮的女孩子,可是沒有一個像高中時那樣能夠讓我懷念多年的人。
20多歲的人心裡想的應該是要給孩子找一個怎樣的媽媽,而不是哪個砰然心動的人。
女孩子也是,應該找的是一個可以依靠的人,給自己的孩子找一個什麼樣的爸爸的人,而不是哪個讓自己小鹿亂撞的帥小夥
喜歡不是一個很短暫的感情,那個人既然在那段青春美好又單純的時候驚豔了你的時光,那必然再次見面你對他的記憶還停留在你願意回憶的美好裡面。
二十幾歲的自己可能還會喜歡十七歲的她,
要是三十幾歲可能真的不會了,
三十幾歲時,
十七歲的她可能也就只是一段回憶,
會當成笑話講出來,
初戀的美妙是有時效性的,到了都經歷了很多後,所謂的當初的那種美妙,放在回憶裡偶爾想想,或許很久都不想。
再回首雲斷遮歸途,看都看不見了,還是向前看的好,相對於清純靚麗的十七歲,還是飽經風霜的眼角更讓我值得珍惜!
有人說希望你歸來依然少年,似乎很想回到少年似得,反正哥們我是不想回到少年。
沒完沒了的作業考試,想十七歲她的手,還怕老師看到,會被叫家長,被老師訓斥早戀,想親嘴,身體還抖的像篩子,想探索女性的奧妙,可惜她們都穿著不合體的鬆鬆垮垮的校服,有身材都顯露不出來,想給她買個禮物還得撒謊問爸媽要錢,吃飯只能去肯德基麥當勞,就算很好了,,也不敢去更好的餐廳,十七歲日子過得多難受啊。
終上所述,十七歲的她還是就在記憶吧,等到能把十七歲的事當成笑話講出來的時候,人生從容,多好!
會啊,為什麼不會。
人是情感動物,喜歡一切美好的事物,也包括人。可是我們應當把握住自己的分寸,喜歡歸喜歡,不屬於就是不屬於。
今年二十一歲,我喜歡的仍然是17歲時喜歡的
那時候的喜歡就像那年夏天一樣,純粹熾熱。
像雲漂泊九萬里,從未歇息。
那年的喜歡是羞澀的,是純潔的。腦海中還記得她笑的樣子,多麼的無邪。 還有穿白襯衫扎馬尾辮的樣子。
送她的小禮物都是趕在教室沒人的時候塞到她的抽屜。那幾年和她傳過的紙條到現在我還留著。
記得那時候她化學生物不好,我就晚上回家使勁學,然後週末喊她出來教她。買了兩個超級好看的筆記本,手抄了兩份筆記送給她。每次都去那家甜品店,點兩杯奶茶,還有她喜歡吃的甜點。
最後好像也沒教會她太多,只是當時那種甜甜的感覺,那種羞澀清純的感覺,很久很久再也沒感受過
高考的時候我倆在一個考點,直到現在我依然覺得,那是我最幸運的事。
17歲青春年少,幾年過去了,再也回不到當時的模樣,再也不會因為心動而臉紅心跳加速。
17歲那年的雨季,或許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與你躲過雨的屋簷。
記得高考結束的那晚,我倆一起坐公交回去,站在站牌那裡誰都沒有上車,公交過去不知道多少輛,我們都以人太多為藉口沒有上車。
那一個小時過得飛快,等到肚子餓了,兩個人一起去附近的小吃街吃了小吃,我和她吃了同一碗拉麵,那晚我開心到整夜睡不著。 後半夜又因為再也不能每天見到她而難過到整夜睡不著。
17歲一輩子只有一次,17歲遇到的那個人或許可以陪你一輩子,遇見了就要好好珍惜呦。
現在她是我女朋友,熬過了幾年異地戀,我們的距離終於越來越近。
加油吧,願有歲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頭。
不喜歡那個人,但喜歡當初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喜歡那個時候的自己!
純真與現實。總會有差距。每個人時光都會有所期盼。回首以前的美好,繼續現在的生活
他是我二十年人生中最喜歡的人,也是我往後餘生都得不到的人
人的感情是流動性的。現在的我喜歡的型別可能不是17時喜歡的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