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衰敗始末?

漢武帝衰敗始末?┌;Ms.L琳2021-11-11 09:26:31

公元前141年,漢武帝即位皇帝。當時國庫贏足,民眾安居樂業。漢武帝上位後,對無為而治進行大改特改,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經過漢武帝不斷對國內經濟的摧毀和對外戰爭的消耗,幾乎把文景之治所積累的國力耗幹了。而西漢王朝也真正意義上開始由盛轉衰,直至走向滅亡。

漢武帝將國家變成自己野心與權欲的工具,將文景盛世變成人間地獄。綜合來說,漢武帝破壞國家發展主要有三個方面措施。

第一,摧毀民營經濟,破壞國內中產階級,將國家貧富差距拉至最大化。

漢武帝真正意義上掌權後,對經濟上做了一系列調整。首先將鹽,鐵,酒等重要行業強制收歸官營,同時對運輸和重要物質的貿易實行國有壟斷。

這一舉措增加了國庫營收,但卻破壞了整體良好的社會經濟。據漢書記載,官府對民營工商企業徵收重稅,責令民營企業商人自報財產。為了進一步限制民營企業,全國鼓勵對告密民營企業商人不報財產,偷稅漏稅情況。一旦被告發,強行沒收一半財物。於是告密者一發不可收拾。

中產階級及以上家庭全部都被告發,直接導致中產階級的工商業家庭大量破產。同時,朝廷下令逮捕的工商業者就有六七萬人,下層官吏自己私自增加逮捕數量,達到10多萬人,搞得“官亂民貧,盜賊並起,亡命者眾”。

而透過告密沒收的財產數以億計,這些錢財用來大肆揮霍,大動土木,蓋宮殿,蓋遊玩的別苑。同時大搞祭祀活動,四處巡遊,“取好女數千人,以填後宮”。

第二,破壞法制,加重刑律,導致冤案,錯案極多。

另一方面,對於無為而治的寬鬆刑律來說。漢武帝直接廢除刑律。推行春秋決獄。什麼意思呢?就是從漢武帝開始,斷案不透過法律來進行決斷了。直接透過《春秋》一書中的精神和事例作為審判依據。你犯了法,如果《春秋》中有講你這種行為情有可原,那麼你就無罪。即使沒犯法,做的某些事情,如果不被《春秋》一書所認可,或者書中有類似的批評行為,那你就莫名其妙的犯了法。

這種斷案方法直接給了行政官員非常大的自由空間,冤案不斷,錯案一大堆。

第三,好戰,且無節制。

公元前128年,在漢武帝28歲時,開始派大軍主動進攻匈奴,從此拉開了與匈奴30餘年的戰爭,初期漢軍取勝,中期雙方有勝有敗,後期全軍戰敗,龍城飛將李廣利兵敗投降匈奴。此後漢不復出兵。

在三十年的與匈奴戰爭中,耗空國庫,人民窮困潦倒,出現人吃人的慘劇。到漢武帝晚年,全國人口死亡過半。

面對人口減半,饑民流民群起鬧事,漢武帝晚年也開始悔過了,下了一道向全國人民謝罪的詔書。漢武帝也是中國唯一一個向人民謝罪的帝王,他在《輪臺罪己詔》中日:“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強調“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這是說,當今的任務是停止朝廷苛暴的政策,不準再隨便徵稅,全力從事農業生產,回到與民休息的政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