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被老公家暴怎麼辦?誰能幫幫我?

經常被老公家暴怎麼辦?誰能幫幫我?rl風2017-10-31 17:43:05

看你自己態度。如果你沒什麼不對你就不必容忍他。

經常被老公家暴怎麼辦?誰能幫幫我?手機使用者23971621802泉2017-10-31 17:53:04

我和老婆結婚二十多年,我一次也沒打過她,因為她做的每件事,我都挑不出毛病。在者,他姐妹比較多,她是老六。在家最小,他又比我小六歲,你說她待候了父母又侍候孩子,感謝她還來不及。為什麼還要打它?

經常被老公家暴怎麼辦?誰能幫幫我?我顧問2017-11-01 17:06:13

謝謝邀請!

遇到家暴首先不能妥協,任由對方打,要懂得保護自己,而不是一次次的縱容,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對方會打上癮的,你要懂得反抗,遇到家暴要報警,需求村委會或居委會的幫助,保留證據,及時到醫院驗傷,這些證人證言和驗傷報告對你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是很有用的,離婚的時候實施家暴的需要對受害者進行精神損害賠償,也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提起離婚訴訟的。

這種男人根本就不愛你,玩手機比你還重要,這樣的婚姻真的還要繼續嗎?雖然說寧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但是你現在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脅,你不能再忍了,再忍可能會出事的。建議起訴離婚,還自己一個安定的生活,而不是天天當沙包被打。

法條: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三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第四十五條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