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的賠償金拿了以後愛幹嘛幹嘛,買房子都可以,隨便自己自由支配。但是至於你想的只想吃吃喝喝過一天只怕是很難了的。比如那種肝癌胃癌,吃東西都很困難的,還吃吃喝喝,疼得恨不得馬上去找醫生開止痛藥。
而比如甲癌這樣的,屁事沒有,術後一個月以後滾回去繼續上班幹活去。
所以,重疾並非很多人眼裡以為的,病了以後就一定會掛,而是可能綿綿無期無休無止的花費和不停地折騰,甚至還有可能就跟一個闌尾炎手術一樣的,比如甲癌這貨,真的是無足輕重我們賠付太多了,賠到現在保險公司都不願意繼續保它了的,所以條款就改了。
所以,重疾險的作用和賠償金到底起了什麼作用呢?我覺得下面這個圖會詮釋得非常非常清楚和精準。
病這玩意,沒人知道自己得了以後會怎麼樣的,但是準備是可以先做好的。
可以的,重疾險的作用就是補充收入的補充,簡單來說就是補充因為重疾導致無法工作從而中斷的收入損失,以及後期康復的費用。至於治療費那是醫療險來解決的問題。重疾理賠金是可以自由支配的,但是現在大多數客戶還是傻傻搞不清重疾和醫療的作用,總以為買重疾是可以解決醫療費的問題。很多重疾的理賠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比如腦中風後遺症,所以寄希望於重疾理賠金治療本身就是偽命題,還是要透過補充百萬醫療險來解決
重疾賠付的錢你願意怎麼花就怎麼花,這個沒有人管你的,但是得了重大疾病,首先斷了經濟來源,還需要一個人來護理,這一筆賠償款就是雪中送炭,可以作為康復費,收入損失費,營養費等等。假如孩子要結婚買房什麼的,都可以
可以,錢給你了花哪都是你的事!保險公司合同也履行結束
愛怎麼花就怎麼花
重疾險本來就不是用來做治療的費用,只要理賠了,想做什麼都可以。
重疾險也不是普通人所想象的,只要是花了很多錢的那種就叫重大疾病,就可以理賠。
重疾險只保障合同裡面約定的100多種重疾,要達到理賠標準,還要符合合同裡面的條款,如做了合同條款約定的治療,或者治療後經過90天甚至180天還遺留了合同條款約定的後遺症。
所以重疾險是用來補償收入損失費和康復費,還有營養費的費用。
真正治療疾病的保險叫做百萬醫療險。
買保險一定要了解清楚保險的作用,再去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