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需要當事人人證,可判刑!!!
捉賊捉贓,捉姦捉雙,沒有證據難定罪,
根據你描述的問題,可以確定的回答你,
不會被判刑。
理由如下:
刑事案件,從立案偵察,到最終作出有罪或者是無罪判決,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首先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其次是檢察院提起公訴,然後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刑事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首先會確定嫌疑人,然後收集證據,只有收集到確實,充分的證據,才會將刑案材料轉到檢察院,由檢查院審查確定是否逮捕,起訴嫌疑人,最後再由人民法院庭審,合議作出判決。
而這一過程是圍繞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而進行的。可見證據在司法過程中的重要性。
你描述的這種情況,僅僅是所有人都懷疑,單憑這一點,證據顯然是不確實,充分的,故不能定罪判刑。
法律規定:
證據必須要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中國現在貫徹
疑罪從無的原則,
疑罪從無又被稱為
有利被告原則。
只要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嫌疑人的犯罪行為,也不能完全排除嫌疑人實施了犯罪的嫌疑,
從訴訟程式和法律上只能推斷嫌疑人無罪,無法判刑。
公安機關在確定嫌疑人之後,主要工作就是要找到證據證明嫌疑人是案件實施者,反之則證明嫌疑人不是犯罪者。
對公安機關報送起訴的案件,檢察院對犯罪事實不清楚,證據不確實,充分的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察,規定時間內仍不能完善證據的,檢察院會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釋放嫌疑人,
不能完全排除的嫌疑人,則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能確定有罪。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所以,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就算所有人都懷疑一個人實施了犯罪,也是不能判刑的。
不太懂法吧?沒有任何證據,不可能逮捕!更不會判刑的!
理論是不可以,疑罪從無。但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情況時有發生。客觀原因和人為因素都有。客觀原因是在特定的某個時間段,大環境造成。人為因素包括辦案人員個人業務素質不高和個人利益以及打擊報復等。不過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法律不斷完善,這種情況越來越少了。
法律是不允許的[大笑][大笑]某個國家的某些官員根據需要總有破解的方法
法院才能判刑,但執法人員有義務提醒公民別犯法。
答不能
能,在中國任何人如果沒辦法抵抗嚴刑拷打,人家都可以打出來證據。冤案太多了就是證明!
沒有證據,不能定罪。
無口供有證據可以定罪,沒證據有口供不能定罪。
疑罪從無。
要內真正的道理來講,沒有真正的證據,是不可以判死刑的,可是還是有好多懷疑案,證據不足,還是判刑了,為什麼一直有寃案出現,我就不一一舉例了,大家都知道有多少寃案,沒有足夠的證據,就判刑了,這也不是誰想願意的,還是有的。
沒有任何證據怎麼能判刑?那不是違法嗎?
不能。
孤證不能定案,只有口供不能定案,無法排除任何無罪懷疑,也不能定案。由此可見現代刑事訴訟制度已經科學嚴謹到什麼程度。因此,沒有任何證據,當然更不可能立案和審判。
這題出的挺招樂的,你沒有任何證據怎麼判被懷疑的人有罪?喝在多你沒證據你判不了有罪,除非刑訊逼供,屈打成招。
能,,,
所謂審判就是透過司法程式來固定證據,從而對被告做出應有的判決,沒有證據的支援,在司法程式上本身就是公正的,嚴重違反程序正義,更不可能做出有罪判決,證據為王這就是法律的本質,再多的人的懷疑也僅僅是懷疑,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能作為判決的依據。
“疑罪從無”。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判刑?這是踐踏法律,別在頭條上丟人了。小學生都知道,對犯罪嫌疑人判刑是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還要程式合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