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做小買賣的,我認為無奸不商這話說得一點不錯。
俗話說“無蹊蹺就不成買賣”。
奸商也就是賦予生意人的一個貶義的頭銜,何必在意呢?
生意人只要你不以次充好、童叟無欺、貨真價實,不掛著羊頭賣狗肉就行,憑著自己的良心賺錢就行。
做生意,講的是誠信,憑的是良心。如果你想去掉奸商這個頭銜,不是你想象的那麼會事,不管你怎麼做,在別人心裡你還是個奸商。
生意人,只要你賺的是良心錢,嘴長在別人臉上,隨他們說去吧!
買賣千層皮,由其現在的市場行情,你拿不到一手貨就無法以最低價出售給消費者,被人稱為奸商,其實那些中間商才是真正的奸商。
茅臺的瓶子灌上河水賣茅臺原價就是合適的利潤
謝邀
只要是不違背市場秩序,不違法的利潤,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