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一個縣有多少官員?如何管理全縣幾十萬百姓?

古代的一個縣有多少官員?如何管理全縣幾十萬百姓?太公門天下觀2021-01-12 10:28:24

古代的一個縣有多少官員?如何管理全縣幾十萬百姓?

以法學大家瞿同祖先生的《清代社地方政府》為主要模本,回答一下您的這個問題:

自秦朝開始,地方實行郡縣制。歷經2000多年,基層政府的結構和組成變化不大。作為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承習歷史上郡縣的設定。其顯著特點是:

一、國家政權不下鄉,縣級政府是最基層的國家政權組織;縣以下實行村民及居民自治;

二、全國官員統一有國家吏部管理,任命、考核、升遷,獎懲的決定權由吏部決定。當然,省一級總督和巡撫,只有建議權而無決定權,雖然總督和巡撫的建議極少被吏部否決。

三、正式官員之外,存在著龐大甚至難以統計的輔助人員。換言之,就是一個縣令帶領著數百甚至上千個合同工和臨時工,從事著社會管理工作。

在回答一個縣有多少官員問題之前,讓我們先看看一個縣的官員承擔了多少行政職能:

清朝東閣大學士陳宏謀在《從政遺規》指出,一個 知縣的職責有:

訟獄不平,我為平之;兇豪肆呈,良民含冤,我為除之;

狡詐百端,愚樸受害,我為剪之;嫖風賭博,扛幫痴幼。我為刑之;

寡婦孤兒,族屬辱奪,我為鎮之;盜賊劫竊,民生不安,我為 之;

老幼殘疾,鰥寡孤獨,我為收之;教化不行,風俗不美,我為正之;

遠裡無師,貧兒失學,我為教之;倉廩不實,民命所關,我為積之;

獄中囚犯果否得所,我為 之;斛鬥秤尺,市鎮為奸,我為一之;

貧民交易,稅課濫徵,我為省之;衙門球蠹,狼虎舞民,我為逐之;

吏書需索,刁勒我民,我為禁之;徵收無度,起解困民,我為處之;

遊手閒民,蕩產廢業,我為懲之;異端邪教,亂俗惑民,我為驅之;

捏空造虛,起禍誣人,我為杜之;聚眾黨惡,主謀唆訟,我為紾 之;

火甲負累,鄉夫騷擾,我為安之。 是謂知此州,是謂知此縣。

可以看出,我國的大一統政治體制決定了縣級政府的“無限責任”,因此從實際運作而言,參與縣級政務管理的人員應該是一個龐大的隊伍!

然而,根據清朝的行政法規,縣級公務員有多少呢?職能又是如何設定呢?

根據《清會典》規定,清朝縣級官員有(公務員)是知縣和貳官兩類:

一、知縣相當於現在的縣長級別。如果是首府知縣,官銜六品;一般縣的知縣為七品。每個縣設“知縣”一名,即“正印官”,或者“正堂”。當然,清朝的知縣的職能還包括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院。

輔助公務員有三類:

1、知縣助理官;分兩類:縣丞:八品。又被稱為“二尹”(一縣副知縣)、“分縣”(分轄區守官)或者“左堂”。薄記官:主薄,九品。又稱“三尹”(第二副知縣);

2、書吏首領官;典獄官(典史),未入流,又稱“右堂”、“少尉”或者“廉捕”(偵查和緝捕)。辦公廳也稱“捕庭”。縣丞或者主薄不在時,可以代行其職責;

3、雜職官;根據不同地區的情況而設定:甲:分割槽守官;巡檢:負責轄區內的治安或者河道管理、稅務管理;乙:郵政官;(驛丞)未入流;丙:稅收官;(課稅司大使)丁:糧倉監守官;(倉大使);戊:水閘看守官;(閘官)己:魚稅徵收官;(河泊所官)

除此之外,還有兩個有編制的公務員:“教職”或“學官”:教學指導官(學正或者教諭)和教學指導助理官(訓導)。

輔助公務員數量甚少。1899年《清會典》統計:全國有1200個縣,其中僅有345個知縣助理(縣丞),55個薄記官(主薄)。而且僅有31個縣同時設定縣丞和主薄的。

總之,一個縣的公務員也就不超過十個人!不過這十個人都歸中央吏部管理。

這麼少的官員是如何管理龐大的基層事務呢?這就需要一支龐大的“合同工”和“臨時工”參與管理!

一、“合同工”

衙門差役,通常稱為“衙役”。按照吏制,其身份是合同制;合同期為3年。3年後必須解僱,期限屆滿或者退革後留用的,知縣要承擔責任的。尤其是,衙役屆滿後,國家不負責組織考試,安排工作的。

衙役被稱為“為官之爪牙,一日不可無,一事不能少”。

衙役通常分四類:皂班、快板、民壯和捕班。

皂班負責知府出席公眾場合時的“清道夫”,廓清道路。在開庭時負責拷笞嫌犯逼取供詞以及執行體刑。

快班或者捕快的職責是巡夜、執行傳喚及逮捕。審訊時,他們到場供隨時派遣。他們也負責到鄉下去徵收賦稅。

捕役的職責的職責主要是與緝捕盜賊。

民壯是為軍事訓練而召集,常被差派去守衛糧倉、金庫、監獄或者送官銀或者囚犯。也從事與其他衙役相關的工作。

除這四班之外,還有一些衙役,分別充任門衛、獄卒及看守及法醫、金庫看守、穀場看守、收糧掌鬥人、抬轎人、撐傘持扇人、打囉人、吹號擊鼓人、持燈籠人、巡夜人、炊事員、馬伕及驛郵兵丁等職役。

以清朝為例:每個縣僱傭的各類衙役的名額,也是由各省在《賦役全書》中規定,一般是不超過不超過150人。

政策是用來突破的,而不是來遵守的。需要是社會最好的發展導向。清朝規定的150編制的衙役遠遠難以完成縣級事務的管理,於是出現大量的“臨時工”!

二、臨時工

縣政府運營的人員剛性需要與編制的不足之間的矛盾如何解決呢?於是就出現了大量的“臨時工”———“白役”,也就是額外捕快。地位大約相當於當今的臨時工了—沒編制,甚至沒報酬。一般正式的衙役被派遣外出時,常常有數十名白役跟隨。每個縣的衙役超過千名。他們作為有效的人力資源參與縣級政府和事務的管理!

所以,表面現象是騙人的。自古中國社會的管理都是“兩條線”:一面是風平浪靜的官方記錄。另一面中封建統治階級所有的兇惡、險毒、猜忌、攘奪、虛偽、奢侈、酗酒、荒淫、貪汙、吝嗇、放蕩等等齷行為,大都由這些合同工和臨時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