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的時候或者確定關係之前,應不應該看對方的徵信記錄?

相親的時候或者確定關係之前,應不應該看對方的徵信記錄?使用者61183718542018-10-10 16:29:41

出於對自身的保護和對對方的一種態度,建議自己的報告也去列印一份,這樣,不管是對他或者自己,都算一個交代,能接受,可以繼續,不能接受,就早算,也不至於浪費對方或者自己的時間

相親的時候或者確定關係之前,應不應該看對方的徵信記錄?招聯金融2019-07-16 17:21:19

不管婚前婚後,建議大家都要重視自己和家人的徵信情況,因為個人徵信情況將影響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前段時間就有一個新聞:

某女士準備買房,已經付了首付,向銀行貸款卻沒被批下來,原因正是由於丈夫之前的信用卡有逾期記錄,徵信報告有汙點,導致該女士向銀行提出的貸款申請被拒。

江女士就納悶了:“以我個人名義貸款,銀行怎麼也不批呢?”

貸款人是自己,也從來沒有過不良徵信記錄,怎麼就不能貸款?

銀行方給出的答案是:共同負債!要考察夫妻雙方徵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章“家庭關係”之第十七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與之對應,產生的債務也共同承擔。因此,銀行在考察個人信用狀況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時,會考慮到其配偶的信用狀況。

夫妻之間的個人徵信,也就會彼此影響。主要表現在申請貸款前,如夫妻有一方徵信不良,對另一方的貸款審批造成影響,徵信記錄嚴重不良,甚至還會被拒貸。

網上隨便搜一下,便能發現很多類似的新聞報道,因夫妻一方徵信不良,影響家庭貸款買房的情況。

相親的時候或者確定關係之前,應不應該看對方的徵信記錄?

再分享一個去年的新聞:

湖州南潯區有一名“老賴”項某,為了逃一萬多元的債務消失8年之久,導致自己的孩子透過湖州公務員招考後,卻在政審時被查出起父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可能無法透過政審。

相親的時候或者確定關係之前,應不應該看對方的徵信記錄?

“老賴”這下成了全家的“公敵”,妻子孩子都埋怨他,並且還促他主動聯絡當地人民法院,歸還欠款……

項某在歸還欠款連同利息共計14000元后,主動承認錯誤:“都怪我法律意識不強,才給兒子造成了不良影響。”

除影響成年子女就業之外,夫妻一方逾期上徵信“黑名單”對年幼的子女的上學、留學等問題也會造成影響。

看了上面的新聞報道,是不是意識到個人信用管理的重要性了?

小到信用卡小額消費,大到銀行高額貸款,都一定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或一時僥倖而產生逾期,給自己帶來信用“汙點”!

經營好自己的個人信用,防患於未然才是正確的做法!

這一點,對自己的另一半也同樣重要~

相親的時候或者確定關係之前,應不應該看對方的徵信記錄?使用者猴哥729347370442018-10-10 16:57:24

有兩種選擇:一是雙方約定互通徵信記錄,二是偷偷看,永遠誰也不透露,只為自己作決定時參考。現如今社會的複雜性才讓人想到這一層,看看沒壞處。不過一般沒必要。看了也務必不要因此傷了誰的面子。

相親的時候或者確定關係之前,應不應該看對方的徵信記錄?DrLee654574432018-10-10 14:54:26

出於自我保護的目的,這個要求不能算過份。當然實際操作中要注意手法和尺度,畢竟這也屬於個人隱私資料。

當然,自身資產雄厚的會有法律團隊參與婚前財產確認及公證,流程不亞於公司合併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