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檔案局查檔案需要單位和個人持合法證明(含身份證、工作證等),外國人持中央國家機關或市級部門介紹信和本人護照,可以利用已開放的檔案資料。
單位和個人持合法證明(含身份證、工作證等)和寫明所需查閱檔案詳細內容的介紹信,說明利用目的,經本館同意後,必要時須徵求立檔單位同意,可查閱未開放的檔案資料。
利用者須履行利用登記手續,如實填寫《查檔利用登記表》,簽署《利用檔案承諾書》。
要本人所在單位人才資原方面的信函。也就是對方必須有要擋案資料的訴求說明。去查擋人的身份證及被查人的身份證影印資料。
需要身份證,對特定專案檔案查閱要有單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