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需要母親親自去嗎?

出生證明需要母親親自去嗎?使用者6109443286718852019-10-16 15:09:52

不需要辦理條件:

1、在具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內出生的新生兒,由該機構負責簽發。

2、在途中急產分娩並經具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處理的新生兒,由該機構負責簽發。

3、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新生兒,由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機構簽發;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時,新生兒父母填寫《XX省〈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中的“親子關係宣告”,同時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提供法定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或新生兒父母戶口所在鄉鎮(街道)出具的親子關係證明。注:對尚未取名的新生兒,一律不予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提交材料:在醫療保健機構出生的,提供以下材料: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2、法定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或新生兒父母戶口所在鄉鎮(街道)出具的親子關係證明辦理地點: 新生兒出生時所在的醫療保健機構

出生證明需要母親親自去嗎?爽朗的軒啦啦2022-12-14 12:36:43

不需要,一個人去辦理即可。辦理出生證明需要提供家長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的原件及影印件等材料。無法瞭解孩子父親(或母親)的相關資訊的,應由孩子母親(或父親)或由其監護人寫出有關情況說明,並簽字和加蓋手指紋印。其他材料與雙親家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