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新身份證後即可以使用,不需要本人再回去核驗,不需要啟用。不過如果派出所有要求的話,最好還是安排時間去核驗一下,以確保證件內儲存的指紋資訊與持證人的指紋資訊一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新辦理的身份證不需要啟用,身份證是有晶片的,領到身份證後方可使用。
新換的身份證是不需要啟用的,只要你拿到身份證的那一刻起新換的身份證就起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