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程式碼11025
夜間行車使用燈光規定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內不能使用遠光燈;
2、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3、機動車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4、透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按規定使用遠光燈,車輛駕駛員將處以扣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違法程式碼11025,這是海口市首次對機動車濫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