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經員崗位職責?

農經員崗位職責?使用者70136598722021-04-10 15:14:46

一、貫徹執行和宣傳《統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法》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

二、負責做好農村經濟調查、統計、分析。

三、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指導農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轉農村土地,合理開發利用荒山、荒坡、荒灘、荒丘等資源;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調查、調處,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四、強化農村集體資產及財務管理。清理核實村組歷年形成的債權債務,摸清農村集體家底,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增加新的債務。同時,管理好農村集體尋求化解村組債務的有效途徑,幫助村組逐年化解債務。

五、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區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開展農民負擔監督,做好良種補貼、種糧農戶補貼等各項補貼資金的預算、兌現。嚴禁收費單位或部門抬高收費標準和亂收費,加重農民負擔。

六、培訓一批善管理、會經營的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管好用活集體資金,確保集體資產保質增值。

七、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做好登記註冊、專案申報、制定章程制度,並監督實施。

八、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農村經濟管理工作職責

農村經濟管理宗旨為:為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提供管理保障。其工作職責是:

1、強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

2、繼續落實減輕農民負擔政策;

3、探索和完善農村財務資產管理;

4、加強農村三項指導;

5、繼續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

6、認真做好農村稅費改革工作;

7、加強完善機構隊伍建設;

8、完成農村各類經濟統計。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制定的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方針政策擬定減輕農民負擔的相關措施和建議;制定和完善可行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做好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完成年度各項經濟統計報表的編制、彙總、上報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財務公開工作,對農村財務推行規範化、制度化管理並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具體實施農村產業調研及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