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怎麼辦理?

銀行保函怎麼辦理?使用者61484661623872019-06-30 18:14:24

一般情況下,辦理銀行保函有以下步驟:

一、經辦人應與業務部門加強溝通,隨時掌握企業投標、中標、合同談判、簽約及合同執行每一個環節的情況,熟悉標書及合同中有關銀行保函的條款,弄清銀行保函的具體要求,必備的擔保內容及保函開具及送達後,受理人或受益人應確認的檔案。

二、選擇保函的開具銀行。 經辦人要按標書或合同中規定的要求在招標人(業主)可接受的當地銀行或者選擇在我國的銀行抑或其他國際性銀行開具保函。選擇保函的開具銀行時,要符合標書或合同中規定的銀行信譽、支付方式的要求。

如果合同中規定業主可用兩種貨幣向承包人結算。

那麼,在選擇擔保行時,承包人應注意所選的擔保行是否可用二種相應的貨幣開具保函。另外,經辦人還應與所選定的擔保行商定保函手續費的取費標準、付款方式、保函所需押金(付款準備金)的存入、抵押形式及數量、幣種。

三、正式書面委託銀行開具保函時,經辦人須送上有關標書或合同檔案,並存入必要數量的保證金或辦理好有關抵押手續,由擔保行根據標書或合同中有關條款正式開具保函。

四、開具保函後,投標人或承包人應及時向招標人、業主送達或通過當地銀行代交保函。 保函的遞交方式,主要有招標人或承包人親自遞交、郵寄、銀行傳遞等。有的合同規定,招標人或業主為保護自身利益,只接受當地銀行開出的保函。

如果委託人與當地銀行沒有業務往來關係,又無資金存入當地銀行時,則可以先在我國或第三國的銀行開具保函到當地銀行,再由當地銀行向招標人或業主簽發保函。

應注意的是,不管用何種方式遞交銀行保函,都應該要求招標人或業主等在收到保函後,出具收到保函的證明檔案。

五、在保函有效期內,經辦人要密切與擔保銀行的聯絡,隨時向擔保銀行提供足以證明合同義務履行的檔案、資料,要求逐步減少擔保金額或登出擔保金額。

如有的合同是一次性履行合同義務,當一次性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經辦人應儘快將有關檔案送給擔保銀行,並宣告拒絕招標人的任何索賠,必要時還可要求擔保銀行通知招標人或業主。

如有的合同是多次履行合同義務的,則每履行完其中一項義務後,經辦人就應當向銀行提供一次檔案(提單、發票、完工證書、驗收證明等),並要求遞減擔保金額,以拒絕招標人對這一項義務的索賠。

企業的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這項工作,以防止或減少對外經濟合同中產生的不必要糾紛和不應當承擔的賠償。

六、及時登出銀行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