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代理人影印病歷時,需要拿什麼證件,只拿住院收據能影印嗎?

患者代理人影印病歷時,需要拿什麼證件,只拿住院收據能影印嗎?使用者76475581908612019-09-28 04:27:53

上週去醫院親測了影印病歷,過程很簡單。

1。帶上身份證,填寫一張影印病歷申請書,裡面勾選了需要影印的資料,如住院記錄等(第十九條),我當時因為拿不準我有哪些資料,就全勾了;

2。到另外一個視窗給醫生稽核表格,以及出示身份證。醫生會詢問影印病歷做什麼用,因為我是用於報銷的,對醫院沒影響嘛。但如果是要拿去作為證據,起訴醫院之類的,就一定要想好說辭,不要傻乎乎的說給律師的,也不要拒絕回答。“報銷”是一個很好的說辭。

3。稽核後,就靜悄悄的等待喊名拿病歷就好了,需要付一些工本費,幾塊錢。有收據。

另外,想要知道自己用了什麼藥,做了什麼檢查,拿著醫院的發票去收費處列印費用清單,就一目瞭然了。

對了,影印病歷一般是在行政樓,檔案室。

有法規,但不一定我們要拿法規去對抗,特別是醫院這種謹慎怕事又有權力的地方,第一次去影印病歷,儘量低調取得對方信任,不要馬上就硬碰硬。即使是精神病院,病歷管理辦法也應該與普通醫院相同。

摘抄下《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一些規定,參考:

根據《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規定,患者本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有權申請影印病歷: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複製或者查閱病歷資料的申請,並依規定提供病歷複製或者查閱服務: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繼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指定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形式進行稽核。

(一)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代理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和授權委託書;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可以為申請人複製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體溫單、醫囑單、住院志(入院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記錄、手術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病理報告、檢驗報告等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等病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