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衛生院法人一般是誰?

鄉鎮衛生院法人一般是誰?使用者45876363332402021-11-26 17:42:43

一般有院長擔任

鄉鎮衛生院屬於事業單位,一般是由正式的編制人員擔任法人,或者是衛生院的負責人,臨時工或者編外人員是不可能的。

鄉鎮衛生院是獨立法人。

鄉鎮衛生院是縣或鄉設立的一種衛生行政兼醫療預防工作的綜合性機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不限於經濟組織。

我國《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鄉鎮衛生院法人一般是誰?使用者713038255232021-11-26 17:52:28

鄉鎮衛生院法人代表一般就是院長。鄉鎮衛生院是屬於非營作性質的事業單位,它的營業執照法人就是院長,作為行政領導他就代表法人一職,上級衛生局主是它的領導部門,不可能代表它的法人性質,本院內其他領導也不可能代表院長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