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築垃圾管理規定?

河北省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深林影片2020-11-16 13:35:56

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關於加強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的通知,推進源頭減量化、實行分類管理、規範施工管理、嚴格運輸管理,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20%以上;到2025年,達到50%以上。

目標:2020年全省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20%以上

《指導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政策引導、市場推動、社會參與的長效推進機制,形成佈局合理、制度完善、技術先進、全程可控、利用高效的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體系,建築垃圾處理能力明顯增強,資源化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20%以上;到2025年,達到50%以上。

儘可能延長建築使用壽命

重點任務包括統籌規劃,引領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抓住關鍵環節,規範建築垃圾處置全過程監管。要推進源頭減量化。最佳化建築設計,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儘可能延長建築使用壽命。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築物,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不得拆除。因公共利益需要,確需提前拆除的,應當向社會公示徵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認真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切實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推廣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以及商品房全裝修等建設方式。支援使用可再生、可迴圈利用的綠色建材和施工週轉工具。

對建築垃圾實行分類管理

進一步完善建築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按工程渣土、混凝土、砌塊磚瓦、路面瀝青、輕物質料(木料、塑膠、布料等)、金屬材料等對建築垃圾進行劃分,實行分類存放、運輸、消納和利用。禁止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等混入建築垃圾,對含有危險廢物納入環境監管的建築垃圾,要按照環境保護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對建築垃圾規範施工管理

按照“誰產生、誰負責處置”原則,加大源頭治理力度。落實總承包企業和專案經理負責制,在施工(拆除)組織方案中,制定現場建築垃圾定點存放、分類管理、環境保護、清理運輸等專項措施,並督促執行。將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管理,納入綠色施工、建立安全文明工地內容,提升規範化管理水平。城市市容環衛部門應當協調物業服務企業或街道辦事處,加強裝飾裝修垃圾分類定點存放、統一清運等管理。

對建築垃圾嚴格運輸管理

按照“四統一”要求,對車輛統一編號、統一標識、統一密閉改裝、統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實現建築垃圾無塵化運輸和全程動態監管。按照市場化原則,推行建築垃圾運輸公司化管理。建立公安交警、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部門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嚴肅查處沿途遺撒、隨意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建築垃圾加強消納管理

將建築垃圾處理設施作為城市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綜合考慮建築垃圾產生量、運輸半徑、環境保護等因素,合理規劃佈局,加快設施建設,儘快形成與城市發展匹配的消納處理能力。建築垃圾處理設施應滿足《建築垃圾處理規範》等有關標準,嚴格執行分割槽作業、堆填高度等要求,規範消納作業管理。

對建築垃圾強化資訊化管理

以大資料和資訊化(網路化、數字化和智慧化)手段為載體,加快建立建築垃圾綜合監管資訊平臺,對建築垃圾施工(拆除)現場、運輸車輛、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企業實行線上管理,具備部門協同、資料統計分析、資訊共享、智慧服務等功能,促進建築垃圾管理精細化、規範化。

提升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

鼓勵各地透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處理專案,政府依法選擇符合要求的經營者。培育市場實施主體。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範條件(暫行)》的要求,重點培育一批技術裝備先進、能源消耗低、環保安全達標、資源化利用程度高的骨幹企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鼓勵企業整合拆除、運輸、處置和利用等產業鏈,提高產業集中度。 強化標準技術支撐。按照急用先行原則,不斷完善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標準規範,編制或修訂資源化利用技術導則和再生骨料、再生產品等標準;支援企業制定高於國家和行業的內控標準。重點開展垃圾分選工藝技術、再生骨料強化技術、再生建材生產技術等研發應用。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自動化成套裝備。

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工程渣土可直接用於工程回填、窪地填充、綠化用土或堆山造景等;廢棄混凝土和砂漿可透過破碎分揀,製備再生粗細骨料,用於再生混凝土澆築牆體、道路路基施工、預製部品部件等;廢舊磚瓦破碎篩分後,可用於混凝土骨料、輕集料混凝土構件(板、砌塊)、透水性便道磚及花磚等水泥製品;廢玻璃、廢木材、廢金屬等可分揀回收再利用。

加大再生產品推廣。制定建築垃圾再生產品推廣應用政策,在政府投資的市政基礎設施、海綿城市建設、房屋建築中,優先使用符合質量標準或取得綠色建材標識的再生產品。將符合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迴圈要求的再生產品,納入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設工程材料裝置產品目錄,予以重點推廣。

誰管施工現場、誰必須管施工現場建築垃圾

各地要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釐清監管職責,明確管理內容,增強工作責任感,建立分工負責、協調聯動的閉合管理工作機制。城市管理部門重點抓好建築垃圾運輸中轉、消納利用管理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重點加大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再生產品推廣;按照誰管施工現場、誰必須管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的原則,由相關主管部門抓好管理工作。各地政府對職責分工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各地要會同有關部門,用足用好國家及我省有關環境治理、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支援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財政獎補等具體激勵措施,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按照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配合本級發展改革部門制定建築垃圾處置收費辦法,及時調整收費標準,為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提供保障。

相關概念

一、建築垃圾:建築物、構築物、管網和道橋等建設和拆除過程中,以及房屋裝飾裝修中產生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飾裝修垃圾等。

1。工程渣土:開挖土石方產生的棄土。

2。工程垃圾: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瀝青混合料、砂漿、模板等棄料。

3。拆除垃圾:對既有建築物、構築物、管網和道橋等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金屬、木材等廢棄物。

4。裝飾裝修垃圾:房屋裝飾裝修中產生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氣混凝土砌塊、金屬、木材、玻璃、塑膠等廢棄物。

二、建築垃圾處理:建築垃圾的收集、運輸、消納(填埋、回填)、再生利用、無害化處置的全過程。

三、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利用):將建築垃圾加工處理符合原材料質量標準,直接利用或生產成建材產品再利用。

四、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率:一定時期內,當地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體積量,佔同期建築垃圾(不含工程渣土)產生總體積量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