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一方去世,只有一個孩子未成年繼承遺產,另一方是否能擁有監護權並收納遺產?

離婚夫妻一方去世,只有一個孩子未成年繼承遺產,另一方是否能擁有監護權並收納遺產?梧桐夜雨2018-02-24 21:41:46

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直系親屬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或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

離婚夫妻一方去世,只有一個孩子未成年繼承遺產,另一方是否能擁有監護權並收納遺產?

隨著未成年人父母一方的去世,另一方就理所當然的成為了唯一監護人。而監護人的職責是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於未成年人的財產,監護人有代為管理的職責,但沒有私自處理的權利。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還可能被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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