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起來,好!
《在河裡電魚是否違法?》
在回答問題之前,我們不妨先翻閱相關的法律條文,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中有相關規定:使用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為是有法律依據的,故是犯法的。
在自然生態區捕魚,電魚,或透過放些藥物導致魚死亡後進行捕撈的,都屬於違法的行,特別是透過放藥物導致魚死亡後再進行捕撈,這樣的行為更為嚴重。因為放的藥物極有可能將整條河或湖裡的魚,包括魚苗都全鬧死了,這相當於對整片面積進行清除行為,這樣的情節屬於嚴重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所以是屬於犯法的行為。
電魚行為,情節比放藥物導致魚死亡的情節稍微輕一點,但是如果是在自然生態區電魚,其行為也是違法的行為。目前,因為自然生態逐漸好轉,特別是山區的自然生態,在無重型工業區,河裡與湖裡的魚最容易引起電魚人的惦記,但是,在這樣的區域裡電魚與捕魚,不管情節是否嚴重,都已經構成了犯罪,既然是犯罪,也就得由相關部門進行抓捕。
德陽警察深夜抓電魚者,那是因為深夜電魚者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違法犯罪,這樣的行為只能由警察進行抓捕,然後再根據情節是否嚴重而進行處罰。也許有的人會說,警察不抓壞人,不管其他事,抓捕魚的電魚的幹嘛?但是從電魚的人因為電魚而導致的自然生態失衡等等來量刑,估計電魚人所犯的罪過也不見得比壞人差。
在提倡關愛我們的家園,愛護身邊的人或事,請從我們身邊行動起來吧!電魚者必究,只要人人都自覺遵守,那我們還給大自然的不僅僅只是魚的生存環境,而是在還給我們自己生存的那片天空……
電魚成江河湖庫魚類第一殺手,許多漁民白天下網,半夜電魚,大小通殺,撈起不過十數條,電死小魚以億萬計,至江河無魚,非嚴刑重判不足以震懾其貪心。
證據確鑿,判刑十年左右。
電魚的危害很大,國家三令五申,禁止電魚,農民朋友注意,電魚是違法的,輕者罰款,沒收漁具,重者是要判刑的,可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去年國家已經約談了淘寶等電商,嚴禁公開或變相銷售電魚工具,否則按相關法律嚴肅處理!
堅決打擊!嚴懲不貸!
給公安贊一個,堅決支援。
最可惡的是那些投放藥的,每年我們組這條小河都被他們投放藥物毒死魚兒,下河還是我們村幾個組的生活用水取源地,希望有關部門重處這種違法行為。
對法律方面我不好談論,我說一下小的時候村邊的小河。七十年代的農村經濟不大好,加上家庭本來就比較困難,能吃飽已經還不錯了,吃肉哪就非常幸福的事了。村邊有條小河,我們打豬草是常常去抓魚,我們用不了多長時間就可以抓幾斤石巴子卡,年年抓年年有。後來改革開放有人知道這種魚值錢,開始電魚,後來魚糖精什麼的都用上,到現在基本絕種。自然合理開發利用可以,過度就不好了。
動員全國人民大抓電魚才好,不論江河湖海!
其實應該去抓藥魚的,這個破壞力更大!
廣漢市連山鎮
抓的好,為警察點贊
什麼時候都是工廠汙染才是魚滅絕的來源,我家一條小溪從小見人電魚到現在還是很多魚。真不明白現在人是怎麼了。人販子不見日夜去捉,管這些小事天天說。
段子滅孫的撲魚
現在屬於禁漁期,很多魚類大量產仔,這時候捕魚是滅絕性的,更何況是電魚,大小全部被電暈電死,對生態造成短時間難以修復的傷害,還有本身電魚不安全,抓獲嫌疑人可取。
掙點辛苦錢而己
我怎麼看,我頭條新聞上看
我德陽的,我們那裡多得很電魚的,前幾年同學的老爸去電魚把手摔斷了。
旌湖裡面偶爾都能看到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