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號召農村土地流轉,為什麼還要經過村委會?

現在國家號召農村土地流轉,為什麼還要經過村委會?老頭1569340802020-08-09 12:58:59

答:你對土地政策瞭解的不清楚,對《農村土地管理法》,有些法律述語,不知其意,造成了你對土地法,形成了抹糊認識。

(一)這次農村體制改革,對已經確權頒發了,證書的農民承包地,又進行了三權分置,把以前村集體土地中的,承包權,經營權,流轉權全部交給了農民,所以,農民流轉自己的承包土地,是不用經過村委會和鄉鎮政府批准同意的。

(二)但是,如果你想把自己,已經確權發證了的承包土地,轉讓給別人耕種,這就必須要經過,村民委員會和鄉鎮政府,批准同意,甲乙雙方必須,同時到村委會鑑定轉讓合同,你才可以轉讓。

(三)大家要明白,一個法律道理,在法律上,流轉和轉讓,不是一馬事,流轉你只流轉的經營權,承包權還在你手裡,只是甲乙雙方,鑑定了一個,長期或者短期,流轉合同,合同到期以後,你還可以收回你的土地。

但是,轉發和流轉完全相反,轉讓實際上是,你把承包土地,所有的權利,都讓給了轉讓者,類似於你不要這塊承包地了,並且,是有償的給了流轉者,或者是贈予了流轉者,因此,村委會和鄉鎮政府,為了怕你以後反悔,出現糾紛,有村委會和鄉鎮政府,作為第三方證人,證明你當時,是把承包地轉讓給了轉讓者,不是流轉給了轉讓者。

在我們村裡,我經手調解這樣的土地糾紛問題很多,所以,你說的流轉土地,要經過村委會和鄉鎮政府批准,我認為你不是在流轉土地,而是在轉讓土地。

農民朋友千萬要注意,在鑑定合同時,一定要看準是流轉合同,還是轉讓合同,轉讓合同就類似於你把土地賣了,你再也要不回來了。

(原創於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