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證怎麼能分岀工業用地和建設用地?

產權證怎麼能分岀工業用地和建設用地?聆聽之幸福10192021-10-19 09:32:16

(一)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包括的範圍不一樣

建設用地一般分為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交通設施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綠地、特殊用地;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定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

(二)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地價不同

工業用地的土地價格低,建設用地的土地價格高;

(三)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使用權年限不同

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30年,建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四)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質不同

國家規定不允許違反用土性質使用土地,也就是不允許在工業用地上從事商業活動;

(五)建設用地與工業用地的區位不同

建設用地在市區內,工業用地在市郊或接近市郊。

二、建設用地預審材料如下:

(一)建設用地預審材料包括建設用地預審申請表;

(二)建設用地預審材料包括建設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內容包括擬建專案的基本情況、擬選址佔地情況、擬用地面積確定的依據和適用建設用地指標情況、補充耕地初步方案、徵地補償費用和礦山專案土地復墾資金的擬安排情況等;

(三)建設用地預審材料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或者專案備案批准檔案;

(四)單獨選址建設專案擬選址位於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確定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進行建設用地預審需要提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五)單獨選址建設專案進行建設用地預審需要所在區域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證明材料。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類建設專案與需核准的建設專案,申請用地預審的不提交前款第(三)、(四)、(五)項材料。

產權證怎麼能分岀工業用地和建設用地?使用者26791256609672021-10-20 10:10:24

可以分割。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產權證怎麼能分岀工業用地和建設用地?使用者538879113792312021-10-15 06:45:22

產權證區分工業用地和建設用地可以透過看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區分。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是五十年,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是七十年,當然,在產權證上有個二維碼,用手機掃描後各種資訊都能知道。土地使用性質就說明是工業用地還是建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