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冬青裡的駱駝草2019-12-15 16:20:55

每年一到年底,各地方人民政府都在開展農民工工資清零行動,因此直接去找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就可以了。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山野逛夫2019-12-15 15:37:09

很多農民工在工作中都遇到過拖欠工資的情況,那究竟怎麼辦呢?個人認為法制社會,應依法討要,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怎麼依法討要自己的勞動報酬呢?我認為:

1、 勞動者如在工作過程中遇到被單位或老闆拖欠工資的情況,可選擇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監督,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透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或公司進行索賠,若還不賠償,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的,可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透過法院判決執行。

希望以上回答對農民工有所幫助,當然有更好的討要方法最好!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蓮籽2019-12-15 20:02:03

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農民工在外打工,辛苦一年工資不到位,特別令人同情。

一,千萬不要用偏激手段討要工資。比如,一上吊二跳河。

二,先禮後兵。與老闆面對面協商,要讓老闆打欠條,最好用手機錄音錄音談話內容,備好拖欠工資證據掌握對方態度。

三,找律師。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樂遊客家2019-12-15 15:28:43

感謝,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關於工資拿不到的問題,得看什麼情況,如果是因為企業的問題的話,比如暫時性的經營問題,你可以跟公司的領導,你的上級主管,去溝通去爭取自己的工資,這是一個自己主動過去溝通解決問題的一個辦法。

另外一個就是,如果溝通不了,那就這樣子,按照現有的法律條文程式去走,你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舉報,你的公司一些拖欠工資的行為或者是直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去投訴你的公司存在這些不合法的行為。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預期不支付工資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大概就是這樣子解決問題。相信有關的主管部門接到你的投訴之後會及時為你解決這些問題。

儘量不要用那種偏激的手段。比如爬上高樓跳樓威脅或者跳河威脅,或者其他不適當的行為去索取自己的工資。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暗影刺客首席柒2019-12-15 15:36:21

去勞動局,透過他們就解決了。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農村A阿晨2019-12-15 16:49:51

關於農民工工資沒得到怎麼辦?馬上年底了,農民工工資得不到的話,如果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在沒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透過以下的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透過集體上述的情況得到工資,

馬上過年了,你們的工資到賬了嗎?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自由港灣6032019-12-16 00:02:31

對於這個問題屬於勞資糾份問題,A,農民工工作是在公司上班的話,是否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和一些合法權益保障性的依據。B,農民工工作在建築類做工的話,那麼農民工與承包商(或介紹者)是否有書面上的契約條件。C,農民工的工資沒有得到,到底是什麼原因產生,調查事情真相。D,假如農民工在工作期間,有屬於自己合法手續,沒有其他特殊事因的話,工資沒得到,那麼農民工只有透過正確的解決方案來維護自己的勞動所獲,向自己所在的工作地的勞動局反映事情真實性,由勞動部門勞動仲裁同你所在工作單位或個人調解,利用勞動法作為準則來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謝謝大家的指點和評論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他和她的段子2019-12-16 16:51:43

首先要收集證據,然後去勞動監察反應問題,我們國家是法制國家,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只要你符合條件,保證你能儘快拿到工資。祝工作順利,春節快樂!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夜光閃現2019-12-16 17:18:51

上專案部找經理,不經錢不走的,經理上哪,就跟著,又不能打架,只能這樣

農民工,工資沒有得到怎麼辦?情感文字麗2019-12-15 15:53:09

1、如果包工頭屬於沒有資質的企業或個人,則由違反規定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的企業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2、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這種違法行為,投訴電話:12333;

3、法律依據:

1)《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2)《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四條 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3)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4)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