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請專業人建房一般是怎樣算工錢?

在農村請專業人建房一般是怎樣算工錢?大火車站2019-07-14 22:06:52

請人建房,方式方法有多種,根據方式方法的不同,計算方式不同,雙方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也不盡相同。

比如,有人監督(相當於監理)的包工包料(這種情況很少,雙方完全信任);或材料自備,整體工程全部包清工;或分專案不同,或自建一部分,其餘的再包清工,比如主體建築、粉刷、地面、水電、裝璜等分開做;或全部由自己牽頭安排,找人來做,具體的工程,全部按工日算,每天計籤,有一天算一天。至於每個分專案,多少面積大概需要多少工日,或者一個平方大概需要多少工錢,你自己可以打算一下當地的市場價。因為建築人工工錢,這個跟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關,完全是市場價,江浙一帶,普通建築材料倒是不貴,而人工費用實在是不便宜,這裡就無法一概而論的。

即使只是包清工的,雙方最好是簽訂書面的合同,特別是對於安全方面的權利義務,必須一條一條地講清楚。法律上,雙方存在不同的法律關係,如僱傭、勞務等,所應承擔責任的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勞動或僱傭關係:《最高法關於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二、勞務關係:《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