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證丟失應該去什麼地方補辦?需要什麼證件?
農村宅基證丟失應該去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補辦。
具體流程和需要的證件、材料是:
1、 先登報宣告將原《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登報作廢。
2、 30日後如無異議,國土罪案管理部門會派工作人員實地勘查;
3、 宅基地使使用者戶主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影印件、登記宣告作廢報紙原件、村委證明、補辦宅基證申請等相關材料;
4、 申請補辦宅基證。
這種證件的事現在辦理應該比較好辦。各地都建設了便民服務中心,把相關服務、審批部門的審批業務都集中在便民服務中心集中辦公,國土資源部門的這一業務也集中在便民服務中心,因此,去便民服務中心找這個視窗就可以諮詢。農村宅基管理各地不太一樣,有的地方有宅基證、房屋證;有的地方僅有宅基證;有的地方把宅基證、房屋證合二為一。不管哪種情況,首先應該先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諮詢。具體怎麼辦,應當以當地的要求為準。本問答僅供參考。
網友們,你知道你們當地補辦宅基證都需要什麼手續?有什麼流程?
我是凡塵觀生活!
謝謝!
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