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應當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房屋租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應當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正潔財稅2021-09-24 09:21:29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適用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10月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中“5%徵收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行“開具其他發票”列填寫銷售額為50萬元和稅額為2。5萬元(50萬元×5%=2。5萬元),同時將按銷售額的3。5%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徵額1。75萬元,計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應納稅額減徵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專案相應欄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