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人與人交往,相處有沒有學問?這個學問從哪裡來?為什麼對一些人可以和睦相處,而對某一個人則心生反感?這種反感是情緒?是意識?是本能?不仔細想真是說不清楚。
一,人的社會性決定了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意識形成。表面上看,從人之初開始,小孩子呀呀學語似乎是無意義的學習語言,其實,已經滲透了成人意識。這種潛移默化的日積月累就是我們平常說的觀念。這種觀念無論正不正確,符不符合道理都是此後學語者衡量他人的標準。這是主觀方面產生喜歡,或厭惡他人這種情緒的根源。
二,從客觀方面看,他人同樣存在自己的情緒,意識,並且向你展示。由於成長和教育的差異,其言談舉止折射的東西並不能與你合拍,由此產生反感。
三,這種主觀與客觀觀念上的差異,形成不同的意識形態。所以就有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說法。我們常見的自發形成的小圈子,小夥伴群往往都有這個背景。
四,由於存在著不同的意識形態,就有了符不符合道理的區分。一個人反感另一個人也就有了理由。由於意識形態以首先肯定已方為前提,所以,反感別人,即使別人認為沒有道理,自己方也不會去理睬。
五,不同的意識形態總有好壞,善惡,是非之分。有的人在生活中不斷修正提升,人們稱為有教養,有修養。有的人並不懂得修正自己的意識形態,隨心所欲,隨性而為,遭受別人反對不贊同,於是反感和被反感就出現了。
六,人與人交往,相處是有學問的。這個學問的基本點是尊重,謙虛,友善,誠實。千萬別學歌中唱的”謊言天花亂墜“。那是要遭人反感的。因為說到底,關係到做人的品質!
性相近,習相遠。習慣不同而言。
志不同,道不合,無法面對!
這個問題,也許是個人的性格,氣場,思想不同,所產生的現象吧。
有的人,見一次,就會反感。有的人,見一次,就會喜歡。說唯心一點,是因為上輩子的恩怨吧。若有前世今生,那麼必然是有關聯的。
太像自己,和太不像自己
反思一下為什麼反感他/她,這些缺點是不是可以被原諒,是不是自己要求太高了,多學會包容,嘗試慢慢的接受。
個人感覺原因有三點:
1。可能是見解不同,每個人的對待事物的看法都不相同,你認為好的,他不一定認為是好的,兩個人意見不同,可能就會產生反感。
2。性格不同,有的人天生性格外向,有的人性格內向,或許外向的人,會覺得內向的人太裝了,或許內心的人會覺得外向的人太張狂了。
3。有些人的行為,會讓別人感到不舒服,進而產生反感。
你討厭什麼,你就會反感什麼。你討厭虛偽,討厭炫耀。。。遇見類似這樣的人,自然就會生出反感。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志不同,趣不同,想喜歡都很難。
志不同道不相為謀,也許你對他的為人品德看不慣,退一步海闊天高,多團結多結交一切可以團結的人。
不會無緣無故的反感一個人,一定是有了交集了解之後才有感覺,君子反感小人,做實事的人反感誇誇其談的,喜歡竊取別人成果的人被很多踏實肯幹的人反感,但是也有人會說借鑑一下而已等等。關鍵是價值觀不同!
不合自己的心思
被驕傲嫉妒所遏制。
馬克思說過,人與人之間最本質的關係是利益關係。如果除卻這層關係,一個人再反感別人,那就是這個人的自我自私自大自狂了!世界本多樣,胸闊容天地;心中有風景,眼前無是非。內心成熟的人,看誰都順眼。淺見淺見,貽笑大方了!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但是這個社會是沒有絕對“對錯”的。對一個人的反感肯定是他做了讓你反感的事情,這個事情在你來說是“錯的”。但是每個人的成長環境、性格脾氣都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只能說這個人讓“你”反感,但是不能說這個人讓“人”反感,否則就狹隘了。要知道,秦檜尚有三個知己好友,只能說,道不同,不相與謀。做好自己就好了,別人說的、做的,不喜歡就不要去理睬,能接受,就繼續相處。就是這麼簡單。
時過境遷,物是人非,三觀不合,相互更不必為難。現在社會節奏快,除了無法割捨的親情,有限的友情,更多的是因事走在一起的工作關係,這種為了利益走在一起的關係,更不用相互為難。淡定!
志不同不相為謀?
異相向行。
曾經很好,後來分開,很大可能是雙方溝通有問題,立場不同而不能繼續交往,繼而反感!
因為這個人曾經出賣過我,人前一套背後一套
事事以自己出發點看問題正如黑社會有一段話很有哲理《對我有用的人是好人;對我無用的人是廢人;和我做對的是敵人。》獨孤清貧
因為你看到的都是這個人的缺點。
我有個發小,總是愛沾小便宜,還總是借錢,我很是討厭。
有一次我車在半道上爆胎了,軲轆怎麼也卸不下來。
大半夜的我硬的頭皮給他打了個電話。他二話沒說開的車就來了。
四十里路啊,後來我跟他很要好,他那愛佔小便宜的毛病我也習慣了。
有時候他不沾便宜我反而還不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