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另有原因,不可思議。
謝謝邀請!
作為人父的筆者,難以想像在21世紀新時代的中國,竟然還有父母包辦女兒的婚姻終身大事的奇葩事情,讓親生女兒嫁給一個自己並不愛的癱瘓男人,這種把親生女兒推向火坑的父母在現在的中國幾乎沒有!
據分析筆者認為:一是提主的父母包辦你的婚姻大事屬於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你若不同意這門婚事,就應據理力爭,依法不認可你父母給你的這門包辦婚姻的事實存在;你若同意這樁婚事,就應積極配合父母應允這門婚事,併到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以保婚姻的合法性;二是提主父母包辦的你這門婚事是否基於農村的陋習“換親”或者是你有弟弟哥哥因家經濟困難娶不到老婆,你父母收了癱瘓男人家的鉅額彩禮後沒辦了這才逼你嫁給一個你不愛又身患殘疾的男人的?三是婚姻幸福是人一輩子的大事;如不幸福稀裡糊塗地誤入“圍城”等於進了墳墓,何去何從,望提主慎之又慎,考慮考慮後再作主張,對己對人負責才好。
婚姻大事,自作主張為妥!
首先這個癱瘓的人,一定是為你們家做出了重要貢獻,這是報恩。
不可能吧,父母把你推向火坑,這是害你一輩子沒有幸福,永無出頭之日,應該父母沒有那麼狠心。
知己知彼。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有所失必有所得,有其果必有其因。看來父母必然不是一般人,應該深黯其理,胸有成竹。
這就是你自己的選擇。
不知道什麼原因,但是我想一定有你父,母讓你嫁的理由吧,如果真有無法拒絕的理由,你對你的丈夫又不太煩感,你可以考慮一下,最起碼你父,母都會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