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作了一首:卜算子
春風搖丁香,燈紅人憔悴。同心同行不同歸,血染相思淚。魂斷身徘徊,雨淋嘔心碎。飛蛾撲火向光明,縱死也無愧。――雲一朵作於乙酉年五月
我這首詞中飛蛾撲火比喻人是值為愛而心甘情願做任何事情,為愛獻身,在所不惜。不辭千辛萬苦為愛堅守一生,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飛蛾在為愛赴死的生死決擇、在向美好的愛情發盡千般誓言;在受盡痛苦煎熬後完成華麗轉身,最終化蛹成蝶、浴火重生。
可以做一次飛蛾,不過沒有第二次。
因為人生一世,不轟轟烈烈愛一場,我覺得會遺憾,愛情的甘烈,美味,都在你拼盡全力愛對方的時候才能體味,回過頭來,你會回味,發現那樣轟轟烈烈的愛情裡,連苦都是甜的,都是值得回味的,它值得。
再有第二次,那就不是體味人生了,那是傻。明明栽了一次跟頭,還要在同一個地方再栽一次,而且這種跟頭還是會痛很久的,那我覺得,你可能對你的人生不負責,人,狠狠地痛一次,就要自我反省,就要有所長進,不能一味的付出,撲火,一味的透支自己的人生,浪費時間和生命,是毫無意義的事,所以再愛的時候,就要學怎麼愛,怎樣能在愛裡既保護了自己,又能一路走得不那麼波折。
嚇人!
幹嘛呢這是!
感情飛蛾,寫小說呢?拍電視劇呢?
愛是啥?
情是啥?
愛情又是啥?
感情又是啥?
詳情見百度……
從化學物理角度研究下,在從思維研究下……
你會發現:天黑了,沒人陪,洗洗自己睡吧
不願意做,付出就應該有收穫,或多或少罷了,飛蛾撲火更明顯只有付出,而且是不要命的付出。關鍵是對方如果不喜歡你,死了也沒有。還是開開心心做一隻活著的小飛蛾吧。
人生短短几十年。遇到形形色色的人,遇到的人一定是緣分,有些緣分不能強求。愛上不肯能在一起的人,保持一顆初心,珍惜在一起的美好時光。要麼你就退出,介入別人的世界最終受傷的是你本人。
不願意!
我不願意。。
不願,那是少年懵懂無知,可以歌頌愛情,如陸游,如李商隱,如舒婷,但不做飛蛾那樣的傻事
飛蛾撲火,得弄明白飛蛾為啥要撲火!
所以人要活的明白點,連一隻飛蛾撲向火都是有自己的目的的!更何況人!
所以,在做飛蛾撲火的舉動前,要想清楚自己的撲火的目的,值不值得。如果為了自己的目的,值得撲一次,那就認真嘗試一次。
如果想明白了,不值得,那就千萬不要做!
所以,愛一個人,覺得她值得付出,再去付出,千萬莫要盲目的去痴傻付出,到頭來換的自己失去所有甚至失去自己!!
飛蛾撲火,三思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