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是女朋友還沒結婚,金額巨小,也就不存在這個借字,(顧名思義哈)如果說還沒結婚就索取金額較大那必須是以借的名義支出!
我覺得你首先問題有毛病,即使100元還是你女朋友,就不該拿這點事來說事,或者是當初你女朋友是以借的口吻說要100元,那她就該換,問題是100元也要說借!而你該不該要這100看自己究竟是怎麼想的,在這我也不說扣不扣的問題了!
100快你都不給哈哈哈哈
笑死。。。
你還會有女朋友
插過就算了,沒插過就必須還
分辨對錯,個人的感覺是,越簡單,越小的事情,就越難以區分。
所以,我慢慢發現,對錯這個東西,都是相對來說的。因為人們對事情的側重點不同,有的偏重信譽,有的偏重感情,有的啥都無所謂,有的偏重金錢等等。
當一件事情,發生在你偏重的那一面的時候,你就會感覺對錯分明。反過來,當一件事發生在你不看重的一面,你就會覺得為這點事死犟著去爭個對錯,真是得不償失。
所以,同樣的事情,遇到不同的人,得到的答案也五花八門。所謂的對錯,不過是少數服從多數的一個規則罷了。
而我作為一個看重信譽和感情的人來看這件事,錢雖少,但借歸借,既然是戀人,我也不會叫你還,還了我也不會要。
跟我男朋友在一起四年多了,每次我和他在一起吃飯一起玩誰有誰掏錢,只要是借他的錢再少都要還他,借是借的,在一起用那又是用的。
那很簡單啊脫衣服睡覺就是咯多大點事不就一百塊錢麼
他們也就是,男女普通朋友而已,借的錢應該還的
這年頭了,100塊錢拿給女朋友用了還惦記著讓人家還,你也出息不了了。勸你還是憑實力單身吧。
她還不還是一回事,她如果提這件事,就說明人還是不錯的,但是我覺得你是別瘦的
如果明確的說過是借的那就應該還,要是給的就別要了,當初借錢的時候說好了是借錢而後沒還說明有點貪小便宜,可如果是當時你主動給的就別伸手要了,會讓人覺得你小氣。我找我爸媽拿錢的時候如果說好是借的,哪怕幾十塊錢我都要還
,都不夠一起吃個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