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將祖傳玉鐲送給保姆女兒,子女起訴要回被支援,這事你怎麼看?

八旬老太將祖傳玉鐲送給保姆女兒,子女起訴要回被支援,這事你怎麼看?隨便取個名字20202017-12-28 17:02:57

要看了 如果保姆只是保姆 只是保姆照顧的好 且老人意志清醒的情況下 追回不太好;如果老人糊塗 或者保姆做了什麼 那就應該追回

八旬老太將祖傳玉鐲送給保姆女兒,子女起訴要回被支援,這事你怎麼看?東友律師團2017-12-28 16:55:41

八旬老太將祖傳玉鐲送給保姆女兒,子女起訴要回被支援,這事你怎麼看?

【事件】

賈奶奶今年86,由於子女長期在外地居住且不經常回來看望,因此賈奶奶僱了保姆召娣來照顧自己的日常起居,長達十年之久。

召娣有一個6歲的可愛的女兒小花,平日裡經常陪賈奶奶聊天解悶,賈奶奶甚是喜歡。賈奶奶考慮到子女對自己照顧不周,不孝順,心中很是不滿,便想把祖傳的價值20萬的玉鐲子送給小花,擔心召娣不同意就沒有讓其知道。後來,賈奶奶的子女發現了這件事情,向召娣要求返還,賈奶奶不同意,於是鬧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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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民法總則》關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了相應的規定。《民法總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做了變更,由之前的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減至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對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也在第一百四十四條中明確規定為無效,也就是說,

如果未經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實施或者同意、追認,其純獲利益的行為也是無效的。

在本案中,賈奶奶在召娣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貴重的玉鐲贈與給小花的行為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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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相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才有效,但其他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就需要經過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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