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滅殺癌細胞,不是癌症治癒。
原因很簡單,現在手術切除病灶,輔助以放療化療,靶向藥物治療,射頻消融,各種介入,甚至嵌合抗原受體免疫療法CART都是直接可以滅殺癌細胞,可以殺得臨床檢測沒有癌細胞發現。但是,癌症並不能就此宣佈治癒!
是否治癒,只能進行各種治療後,觀察預後情況。 而結果來說,尤其晚期癌症患者,治癒率非常低!
即使昂貴的免疫療法,也只是延長壽命一年到兩年左右! 即使延長更長時間,也不是治癒的概念。
治癒,我們追求的是癌症不再復發,停止進展,患者不因癌症去世。
如果僅僅是延長了幾年生命,就說這是治療成功,這是治癒,這和自欺欺人差不多,無異於騙人錢財。
這是目前擺在醫學介面前的最大難題。我們想方設法滅殺癌細胞,全部精力投入到尋找更好滅殺癌細胞辦法,真的是對的嗎?
癌細胞來自機體一種癌變機制,這個機制來自機體遭受致癌傷害,為了適應傷害,機體選擇癌變。
如果這個導致癌變的機制不清除,癌變一定會繼續! 這樣的話,是否把精力用在機制探尋上,比滅殺癌細胞要重要?
很多病例,只是做了手術,並沒有進行放療化療,但是照樣有痊癒的結果,足以證明,在滅殺癌細胞之外,一定還有癌症治癒的機制。
回答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