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後期產生官場陋習原因?

清朝後期產生官場陋習原因?坐看雲捲雲舒x2017-12-30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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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後期產生官場陋習的主要原因就是官場腐化。而清官場腐化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上下官員公然將貪汙受賄變為合法的陋習。

清官場的陋習主要有幾點:一是貪圖小利。封建社會講人情顧面子,有些人為貪圖小利,想方設法和權貴富商攀上一星半點關係後,就會找各種藉口上門求取財物。

二是各取所需變相索賄。封建社會本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在清代後期專制集權制度發展得非常成熟,官員的考績、升遷完全掌握在上司之手,因此各級官員對於上司的家人、親隨以及家丁都是竭力逢迎慷慨饋贈。顯而易見,是上級為斂財就讓家屬親信等人變相索賄,下屬借行賄之機達到目的。各取所需,形成一張遍佈官場上下的關係網。

三是倚仗官威敲詐勒索。滿清後期,地方官府上至官員家屬、下至衙門的書役、差役,都經常以各種藉口向本地鄉紳、富戶索要錢財,而那些鄉紳富戶因懼怕官府權勢,只好饋贈財物以花錢免災。顯而易見,這就是一種赤裸裸的敲詐勒索,是官大於民、權高於法的直接後果。

官場如此,上行下效,民間的各種陋習就會相應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