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契約自由原則解釋?

債權契約自由原則解釋?只有拒絕2021-11-22 13:07:35

契約自由原則是指當事人有依合同負擔義務並強制對方履行的自由。是近代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近代意義上的“契約自由原則”,可以追溯到1804年頒佈的《法國民法典》。

一般認為,契約自由的思想最早起源於羅馬法,在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有關諾成契約的規定中已基本包含了現代契約自由的思想,《法學階梯》中的自然法思想及其倡導的自由平等權利的自然法規則,也成了契約自由的出發點。但應當看到,古代私法中主體的不自由性是顯而易見的,宗法統治、人身依附的身份觀念在社會生活中起著主導作用,自然經濟排斥了生產活動的社會化,契約以及契約自由並未成為社會的強烈需要,所以羅馬法也並未形成真正的契約自由原則。

債權契約自由原則解釋?小鄧哥3o1w2021-11-21 10:09:27

契約自由原則(Freedom of Contract),是近代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近代意義上的“契約自由原則”,可以追溯到1804年頒佈的《法國民法典》。意義個人之間的契約關係,應根據契約當事人的自由意思決定,而不得受到國家的干涉。契約自由原則的內容包括:是否締結契約的自由(締約的自由),與誰締結契約的自由(物件選擇的自由),訂立什麼內容的契約的自由(內容的自由),以何種方式訂立契約的自由(方式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