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毆罪量刑標準?

圍毆罪量刑標準?婉寶兒媽2021-03-21 15:16:44

聚眾鬥毆量刑幅度是:

1、構成聚眾鬥毆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犯罪情節一般的,可以在一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聚眾鬥毆三次以上的;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持械聚眾鬥毆的。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聚眾鬥毆人數、次數、手段、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每造成一人輕微傷的,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每造成一人輕傷的,增加六個月至九個月刑期;

(3)聚眾鬥毆雙方人數五人以上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單方人數十人以上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4)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糾集未成年人聚眾鬥毆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鬥毆的;(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鬥毆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