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軍人異地結婚手續怎麼辦理?

雙軍人異地結婚手續怎麼辦理?與時俱進zy2019-08-19 00:36:57

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的,應當出具雙方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到一方的部隊駐地或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第五條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三)現役軍人由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第三十條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