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房合同十大陷阱?

簽訂購房合同十大陷阱?使用者56384620751182021-01-24 20:08:18

十大不公平格式條款

1。 否認格式條款藉以免除自身法定責任。

2。 出賣人利用單方制定格式條款的優勢設定免責條款。

3。 絕對地將售樓廣告、售樓書、售樓模型、樣板房等排除出要約範圍。

4。 出賣人逾期交房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不對等。

5。 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的範圍過於寬泛。

6。 出現質量爭議以原監理單位驗收或檢測意見為準。

7。 對原規劃、設計任意變更以及免除通知義務。

8。 將法定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合法權益違法約定屬於出賣人所有。

9。 按揭不成不論原因均需要買受人一次性付款或短期內一次性付款。

10。 不論逾期付款金額大小,出賣人都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