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一位傷殘造成二次傷害沒有罪嗎?你怎麼看?

給一位傷殘造成二次傷害沒有罪嗎?你怎麼看?金貝殼2018-01-23 13:00:34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如果在人民 警察對 某人進行取證時,某人做了假證,欺騙了警察,就會涉嫌《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的【偽證罪】,法條內容如下:在 刑事訴 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給一位傷殘造成二次傷害沒有罪嗎?你怎麼看?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2018-01-24 10:55:05

首先,受到傷害的雖然是一位傷殘人士,但是其二次傷害並不是自然發生的,而是由外界傷害所導致的。那麼此次的外界傷害便和其舊傷復發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至少加害人是要承擔民事上的賠償責任的。至於是否構成犯罪,還要依據被害人所受的傷害程度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