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屬國是一種什麼樣的建制?

漢代的屬國是一種什麼樣的建制?折衝萬里2019-10-13 10:04:49

屬國是漢朝為安置歸附的匈奴、羌、夷等少數族,而設定的行政建制。據《漢書》記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漢武帝“置五屬國以處之”。從此,漢朝對於降附或內屬的少數民族,多在其聚居地設屬國,予以安置。依照漢制,屬國與郡同級,屬國允許保留國號,即“凡言屬國者,存其國號而屬漢朝”。亦可延留其部族風俗,即“因其故俗為屬國”。為確保對屬國的統治,漢朝會在屬國,派駐屬國都尉,秩比二千石,掌管屬國的軍政大權。稍有不同的是,西漢時,屬國都尉以下,還設有“丞、候、千人屬官,九譯令”等職。而東漢時,屬國都尉以下,則另設屬國長史一職,專以“職統戎馬”。此外,屬國的各級官職,多由朝廷任命的漢族官吏擔任,一些較低的官職,可由屬國的部族首領擔任。至於,屬國各族的部族武裝,則須歸屬國官員統領,稱為屬國騎或屬國胡騎,又稱屬國玄軍(玄軍即鐵軍)。史載,竇融為張掖屬國都尉時,其麾下就有精兵萬騎。東漢末年,軍閥公孫瓚亦曾任遼東屬國長史,統領遼東屬國的部族武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