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無赦
殺人必償命,欠債許還錢,對犯罪分子不應該 有絲毫的遮遮掩掩,應公佈於世。
所謂的經濟賠償抵消一定的判決,純粹是法院的人一直慣用的方法,這樣也滋生了腐敗!殺人償命,給人造成經濟損失是必須賠償的,憑什麼和殺人償命放在一起?公是公私是私,做事認真點,不要總是和稀泥!
為什麼不公開審理?有什麼高度機密?
案子不公開審理?顯然有失公正司法,有失公平正義。違反法定程式的嚴重問題?應當向上級法院申訴或者向人民檢察院申訴抗訴及法律監督。
我支援。應該判被告人死刑。而且是立即執行。
逝者安息!必須死刑!金錢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不殺天理難容
錢能解決問題,要法律幹嘛,殺人嘗命,沒有其它理由,
對於犯罪份子的懲罰必公開,不公開就是變相的包庇,法律也就有失威懾與威嚴。
非常理解父母的心情,我認為賠償也是應該有的,死刑也是必須的,只是如果你賠個千把萬,我可以讓你延遲一年行型,讓兇手與他的父母可以多見上一年,否則立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