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打工幫別人賺錢,給自己打工賺別人的錢
兩者既有聯絡又有區別,有一下幾點聯絡與區別。
區別:
一、給別人打工:
1。面對公司的規章制度,作息時間,自己只能遵其而行。
2。可以認識很多,同事,領導。可以和他們進行交流,可以向他們請教工作上的問題,相處到位的話,可以成為朋友,常來常往。
3。面對公司裡存在的一些現象和問題,往往會考慮,要不要向領導反應,反應之後,領導會怎麼看待自己,會不會得罪人。正所謂,三思而後行。
4。面對加班和工資待遇問題,有時會產生抱怨,但自己卻無法改變。
二、給自己打工:
1。積極性大大提高。
2。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奮鬥方向。
3。決策性,主動性,完全在自己手裡。
4。自己能把握全域性,展望未來。
聯絡:
1。自己給別人打工以後有了一定的工作經驗,行業知識。
2。積累一定的人脈關係。
所以,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學習,需要基礎,正所謂厚積才能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