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沒有去過風險地區,或者沒與較危險人群接觸,自己根本不知道被感染病毒,那他們也是受害者,應該得到諒解與救治。不遵守防疫措施,隱瞞出行軌跡,到處亂竄,被病毒感染的人,應該追究法律責任。
謝邀。表面看這兩個人成了罪魁禍首,讓人深惡痛絕,但細細的一想,也不應該全怨恨這一兩個人,一則這一兩個人本身也不想被傳染心冠啊,所以他們自己也並不知道被傳染了;二則這一兩個人被傳染心冠,說明他們在外地接觸到病毒,那麼本地的防疫政策是不是不嚴密,沒有在這一兩個外地回來的人員回來時,及時進行隔離或者居家,導致他們與外界接觸,封控了全城。當然不論上述哪種原因,這一兩個人也都有主觀忽視防疫,或者自身防疫不利,是要分析原因後,予以相應處理的。
病毒是他造的嗎?是他惡意傳播嗎?如果不是,那他也是受害者。
如果沒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行為,正常;如有,嚴懲。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你什麼心情
買刀殺人了,賣刀的成了主犯,合理嗎?
主要是看他有心或無意,如果明知自己是感染者,還到處亂跑,是故意傳播者,如果他自己不知道,另當別論,這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事情
他也不是故意的。
大家要對病,不要對人。
誰也不想得病。
當然如果這兩個人要是有散播病毒的故意,那就另當別論了。
但這種人畢竟是極少數。
既然大家都是好人,那就將心比心,不要製造仇恨了。
不可否認,我們的管理肯定是有漏洞的,如何防微杜漸,是我們今後要認真研究的。對於這一兩個人,一是恨鐵不成鋼,二是對照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如果明知自己從中高風險地區回去或到外地旅行,而不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則應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從其他地方外出且不知道自己感染,當然不能怪人家。不管怎麼樣,一個人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必須遵守防疫規定,搞好防護,不要到亂竄,自行居家隔離,這才是負責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