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來說不違法,但按照現在的法律法規,哥們最好還是不要蓋
翻建老房子本身不違法。但是要看情況:
1。
房子私有,有合法且完善手續。那麼這種情況只需要帶上齊全資料去相關單位辦理規劃和建設手續,該申請的申請,該填表的填表,該變更的變更,該交錢的……你懂的
2。
房子沒有房產證,屬於原單位或者村集體所有,那麼就得去開證明,然後再看看能不能辦理了
3。
房子無法確認所屬,也無法補辦手續。這種情況我就建議慎重考慮了,現在建房子費用也很高,搞不好血本無歸
我家以前小小的老房子是打地主時分的,幸好後來有去辦理手續,拆遷時才補了幾萬塊錢,不然真心倒黴了。 有和我這種情況相似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