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沒收房,也沒裝修入住的房子,欠物業費三千多,卻要交八千多的滯納金,合法嗎?

幾年沒收房,也沒裝修入住的房子,欠物業費三千多,卻要交八千多的滯納金,合法嗎?多燈出海2019-06-22 23:00:04

國家機關收費上面滯納金不能超本金,物業連國家機構都不算,連滯納金都沒有資格收。你沒有和物業簽訂協議物業也收不到你的違約金。

幾年沒收房,也沒裝修入住的房子,欠物業費三千多,卻要交八千多的滯納金,合法嗎?冷月清楊2019-06-22 22:01:59

對於樓主這個問題從法律層面幫助你解析解析吧

商品房屋從你簽訂購置合同自己繳納房款後,房子按照合約已是你私人財產(除非與開發有糾紛除外),而購置的房屋按照合約有統一的交房日期。如果開發預期未交房,則按照合約進行賠償。如果開發按照正常進行交房,則因你本人原因未來辦理,那麼,按照購房時簽訂的“業主公約”以及“購房合同”以及“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你不居住則也要交納物業服務費,但,因未住可以按照物業費全額的60%繳納。

開發按照合約統一交房後,每套房子的業主則應按照法律法規及合約進行交費,進駐的按照100%,未進駐的(以水電及物業的共同確認為準)按照60%繳納。

因購置房屋但實際未在小區居住的業主,也應按照合約及法規正常繳納物業費,對於不繳納的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有權起訴,並按照合約索賠“違約金”,一般違約金按照千分之3每天計算(物業費拖欠總額的千分之3),這個你可以自己算。違約金不應該超過千分之6。

對於你的提問表述為“滯納金”,法院一般不支援滯納金(以當地法院裁決為準),從法律角度來講一般為違約金。對於樓主可以不用從法院解決物業費問題,主動與物業公司溝通,把拖欠的物業費一次性補繳上,以後定期繳納。物業公司應該不會起訴

作為業主,繳費時義務也是責任,同時也符合法律規定及合約精神,拖欠費用不是一個好品德。

幾年沒收房,也沒裝修入住的房子,欠物業費三千多,卻要交八千多的滯納金,合法嗎?率真水滴i2019-06-22 22:37:38

肯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