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按起居面積收費
你又想多了。收租人說:“反正我的成本就這麼多,你說按購房面積不合理,那我按套內面積,但對不起,價格要比購房面積高”。你有脾氣嗎?壟斷市場,你沒得選,認了吧?
客觀的說按建築面積收費有其合理性!舉個例子:曾經租用過一套自採暖的房子,雖然部分享受電價優惠,雖然每年取暖費數倍於集中供暖的房子,仍然不覺暖和。究其原因是公共環境溫度低!個體環境加熱就要為公共環境買單。
集中供暖的樓房表面上暖氣在各家各戶,實際上也維持了公共環境的溫度。所以即便一棟樓只有少數幾家常住也能正常按標準繳費取暖,不必增加超出的費用
應該用套內面積
先別說面積,能不能保證溫度再說
最好像用電和水一樣,按流量計費
現在都是按使用面積進行收取,我認為不合理,應該按照房屋使用面積,房屋使用者實際受益的面積收取才合情合理。不知道哪個專家給大家解釋一下按照建築面積收取的原因是什麼?
取暖費顧名思義,是居住人為了冬季生活取暖向供熱單位所繳納的費用,當然應該按居住使用面積繳納費用。公共部分設施的保溫應在設計時已經考慮。但設計供暖的計量是按建住面積綜合考慮的。不管按什麼繳費,揹著抱著一邊沉。就跟曾經討論過的買房是按公攤建住面積還是使用面積計算的道理一樣,總成本擺在那,商家是要賺錢的。沒有人賠本賺吆喝。您說是嗎?
都幾十年了這個問題還用討論嗎?誰強勢誰說了算。
應該按照套內面積收取才合理;或者是安裝熱量表,按量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