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規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於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透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並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1954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共有106條,以立法形式固定了我國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國成立5年來的新勝利,反映了我國廣大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共同願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各項法律的依據,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僅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