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職責:
第一,把上級有關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工作的政策進行廣泛的宣傳,
第二,協助村民委員會抓好鄉村產業振興的相關工作,促進農村產業做大做強,
第三,協助村民委員會抓好鄉村的精神文明建設和鄉村治理工作,
第四,對村民進行相關的法律宣傳和培訓。
駐村工作隊的四大職責:
一是增加村民的收入,防範返貧風險;
二是保障村民的醫療;
三是保障村民的義務教育;
四是保障村民的住房安全。
1。加強基層組織領導,要幫助村裡的黨支部加強建設,強化黨組織領導;
2。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幫助村裡尋找發展經濟的路子和方式,透過幫扶的形式發展集體經濟;
3。幫助農民增收,群眾的收入是幫扶的重點;
4。維護村裡的治安穩定,村民的幸福生活需要一個穩定的環境來保證。
職責一:宣傳黨和國家關於農村工作特別是脫貧攻堅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落實各項強農、惠農、富農和脫貧措施。
職責二:全程參與制定村級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根據所駐村的致貧原因和發展需求,引導貧困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帶動貧困戶發展符合市場需求和自身資源條件的主導產業。
職責三:配合村“兩委”完成貧困村、貧困戶建檔立卡和動態管理工作,協調落實幹部包戶結對幫扶工作。
職責四:組織開展貧困戶勞動技能培訓,實現轉移就業,拓寬貧困戶增收渠道。
一、參與貧困人口識別和建檔立卡,協助組織開展貧困戶核查認定,建檔立卡和資訊化建設工作。
二、落實各項政策。解決和巡查村裡的各項指標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按照規定的條件完成。
三、協助組織實施扶貧專案。廣泛調動幫扶力量和資源,組織、推進各類扶貧專案。
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抓班子、帶隊伍,築牢戰鬥堡壘。
駐村幹部的四項職責:
1、建強基層組織。
抓班子、帶隊伍,築牢戰鬥堡壘。
2、推動精準扶貧。
抓民生、打基礎,維護群眾利益。
3、落實四項制度。
抓產業、謀發展,力促鄉村振興。
4、辦好惠民實事。
抓德治、促和諧,夯實治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