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是火災報警系統中的一個裝置型別,當建築發生火災時在火災探測器沒有探測到火災的時候人員手動按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告火災訊號,向建築所屬消防控制室報火警。
正常情況下當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報警時,火災發生的機率比火災探測器要大的多,幾乎沒有誤報的可能(兒童好奇操作)。因為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觸發條件是必須人工按下按鈕啟動部件報警;
報警按鈕有紅色報警確認燈,報警按鈕啟動零件動作,報警確認燈點亮,並保持至報警狀態被複位。報警按鈕形狀有方形和長方形,顏色為紅色(正常工作狀態為閃爍狀態,如果不閃爍說明裝置損壞;如場所內所有裝置都不亮說明消防系統被停用,可撥打96119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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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報警
按下手動報警按鈕3-5s(最長不超過10s)手動報警按鈕上的火警確認燈會點亮,這個狀態燈表示火災報警控制器已經收到火警訊號,並且確認了現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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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實火災
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第一時間前往現場確認火情;報警按鈕一般有三種形式:吸盤復位型、鑰匙復位和更換有機玻璃進行復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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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求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設定在明顯和便於操作的部位。當採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其底邊距地高度宜為1。3m~1。5m, 且應有明顯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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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位置
每個防火分割槽應至少設定一隻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從一個防火分割槽內的任何位置到最鄰近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不應大於30m。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宜設定在疏散通道、出入口和疏散樓梯處。列車上設定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設定在每節車廂的出入口和中間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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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後會產生什麼後果
如控制器在自動工作狀態,聲光報警器、消防廣播、防火捲簾、防排煙系統等裝置會動作,非消防電梯停止執行,切斷該區域非消防用電……因此,非警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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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維護
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對手動火災報警按紐進行效能測試,報警及時且報警位置準確;標識完好,無破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