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戶不會自動銷戶。
如果企業不正常登出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登出。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註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非正常戶不會自動銷戶。如果企業想要解除非正常戶,那麼需要去有關部門報送所需材料,去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等,之後才能解除納稅人非正常狀態,但有個別地區,非正常戶接觸是很困難的,大多數老闆會選擇將其登出。
但是一般情況下不能消除
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由於連續3個月沒有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並經責令限改後仍未申報的,轉為非正常戶。
納稅人一旦轉為非正常戶後,超過兩年,系統將會自動進行“非正常戶”登出。
如果你單位被轉為非正常戶未超過兩年,可申請解除,但必須接受處罰並對解除前至解除非正常之間所有申報進行補申報。
如果不辦理登出而讓系統到期自動登出,企業法人再無法擔任其他企業法人(通俗地說,就是列入“黑名單),財務人員也不得從事其他單位的財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