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說法是“與虎謀皮”,意思是同老虎商量,要剝下它的皮。比喻跟所謀求的物件有利害衝突,絕不可能成功。後多指跟惡人商量,要他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定辦不到。出自宋代李昉、李穆、徐鉉等學者奉敕編纂的《太平御覽》,原文如下:周人有愛裘而好珍饈,欲為千金之裘,而與狐謀其皮;欲具少牢之珍,而與羊謀其饈。
言未卒,狐相率逃於重丘之下,羊相呼藏於深林之中,故周人十年不制一裘,五年不具一牢。何者?周人之謀失之矣!
問老虎要皮,與老虎商量,要謀取它的皮。
本作“與狐謀皮”。
比喻跟所謀求的物件有利害衝突,一定不能成功。
現多用來形容跟惡人商量,要 其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定辦不到。